兩男女涉拾錢不報被捕
【本報消息】兩名本地男女上月底及上周五涉嫌在街上拾獲他人遺失的現金據為己有,治安警接報調查後,日前先後拘捕涉案男女,在兩人家中起回合共約四萬二千澳門元,同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案被捕本地女子姓方,五十七歲,報稱酒店雜工。上月廿九日,治安警接獲一名本地女子報案,指其當日上午在家中尋找隨身物品時,發現遺失一個內有一萬一千澳門元的布袋,懷疑在廿八日下午途經黑沙環新街時遺失。她在發現遺失布袋當日即廿九日上午,已即時返回上述街道尋找但不果,懷疑有人拾獲並據為己有。
“天眼”助鎖定疑人
治安警經調查,透過“天眼”及有關大廈監控系統鎖定一名女子拾獲布袋。本月十日傍晚,警員在黑沙環區一大廈門外將其截獲拘捕。經查問,有人供認犯案,在拾走布袋後,即拿走袋內一萬一千澳門元現金並帶回家中收藏,事後已將布袋丟棄在垃圾桶。稍後,警員在其家中起回贓款。
另一案被捕本地男子姓吳,六十三歲,報稱無業。本月七日,治安警接獲一名本地女子報案,指其當日傍晚途經台山李寶椿街,在一環保袋拿取雨傘時,不慎將放在袋內的三萬一千澳門元現金弄跌遺失,曾即時折返現場尋找不果,懷疑有人拾獲並據為己有。
治安警經調查,透過“天眼”等監控系統鎖定一名男子拾獲現金。本月八日傍晚,警員在案發現場附近一大廈大堂將該男子截獲。經查問,有人供認犯案,指案發當日途經台山李寶椿街時,發現地上有一疊現金,於是拾走並帶回家中收藏。警員在其家中起回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