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緝查宣法遏走私活動
海關日前在關閘口岸截獲兩名本澳男長者,涉嫌利用電動輪椅偷運共六十多公斤鮮豬肉入境,懷疑涉及水客活動。珠澳兩地海關持續打擊不法販運活動,不少水客被“斷正”。無論是替人帶貨出境,或私藏鮮活食品入澳,均可能面臨刑罰,居民不應心存僥倖。
珠澳兩地水貨問題由來已久,基於檢疫衛生和市場秩序,新鮮肉類一直被禁私帶入境。但兩地商品存在差價,有人利用水客“螞蟻搬家”,攜帶各類鮮活食品,甚至藏於身上偷運入澳。兩地關檢雷厲風行堵截。然而,但隨着通關口岸增加,內地對特定進口貨物有較大需求,水貨客以不同形式走私各類商品,包括跨境車輛。兩地海關和邊檢在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口岸,緝獲多宗利用過關車輛夾藏,甚至改裝暗格用作“走水”的個案。
“走水”職業化,儼如一門生意,“帶工費”明碼實價。有犯罪團伙以本澳未成年學生為目標,趁學生暑假空閒時間多,利用學生身份或跨境通行之便,招攬青少年學生當“水貨客”,教唆帶貨“搵快錢”;亦有旅行團領隊利用團客“走水”。不時有人假扮孕婦或以衣物、輪椅等作掩飾偷藏舊手機、針藥等走私出境。近年電動輪椅出行越來越多,包括殘障及長者,部分或因一時貪念,趁過關人流多偷運鮮活食品、煙酒、手機零件、化妝品等,借助電動輪椅感覺上較易隱藏物品,以此圖利。
海關宜在各陸路口岸針對性部署,加強識別、增添先進儀器協助檢查,增強阻嚇力。根據《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偷帶一定數量鮮肉入境,最高罰款十萬元。國家刑法規定,一年內三次走私可以判刑。部分人可能對法律認知有限,又或欠缺守法意識,心存僥倖。有關部門除持續強化各方面監管,打擊走私,加強普法宣傳,列舉出入境不應攜帶的違禁品,或藉各類案件等實例加強灌輸走私的後果,提醒走私屬嚴重罪行,避免居民貪圖小利,以身試法。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