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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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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公共停車場的計費方式

公共停車場應調整計費方式,可吸引公眾使用。

調整公共停車場的計費方式

據傳媒報道,近日有立法議員建議公共停車收費調整為每十五分鐘或半小時計費,而非停泊超過一分鐘都收取一小時費用。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街邊咪錶位是短時停泊,公共停車場屬長期停泊,當局可研究縮短計費時段,但無打算短期實施,亦沒有落實時間表。

對於上述有議員提出,縮短公共停車場的計費時段,即由現時的停泊超過一分鐘收取一小時費用,改為以超過每十五分鐘或半小時為計費基礎,筆者對此表示認同。因為這並不是甚麼新事物,如本澳鄰近的國家或地區早已在其公共停車場實施這種規定,如台灣地區的公共停車場規定,停車數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收費。停車時數逾一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一小時部分,如不逾三十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三十分鐘者,仍以一小時計算收費,類似的做法亦在新加坡的公眾停車場廣泛實施。

對於本澳的駕駛者而言,無疑是一個較公平的做法,同時可減低他們使用公共停車場的成本,有助鼓勵更多居民使用公共停車場。對於公共停車場本身,由於其現時泊車的時租收費並不高,亦看不到這樣的調整會造成很大的損失。總括而言,有關公共停車場計費方式的調整無疑是利大於弊。然而,遺憾的是,負責本澳交通管理的官員只表態研究有關建議,至於何時開展和完成有關研究,並沒有時間表,更不用談能夠何時實施,可能最終的結果亦是不了了之。

就公共停車場的計費時段是否需要調整的問題,筆者認為,議員提出的建議是可行的,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應首先分析現時公共停車場計費方式的設定原意和目的,如過往是否因應技術的限制而一定需要設定超過一分鐘收取一小時的費用。因為以筆者理解,隨着現今科技的發展,這已不是一個技術性問題,只要適當更換或調整有關電腦系統的設定,相信可輕而易舉地改為以每十五分鐘或半小時為計費基礎,其好處除可減輕駕駛者使用公共停車場的費用支出外,亦有助公共停車場的流轉率。如很多時當駕駛者在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時間為一小時數分鐘,他們便會覺得反正需要支付兩小時的費用,因而很多時便會索性延遲駛離公共停車場,以免令自己好像多付費用。但當公共停車場設定超過十五分鐘或半小時才收取一小時的費用,那麼相信會鼓勵駕駛者有更多空間考慮,其是否會盡快駕車駛離公共停車場,從而可減少自己泊車費用的支出。

長遠而言,有助加快公共停車場的使用流轉率,這與特區政府早前對一些公共停車場提出加價的目的不謀而合。但相信此方案會在達到目的之餘,亦會令駕駛者更樂於接受。另外,對於公共停車場停泊超過一分鐘都收取一小時費用的原先設定會否有其他的目的,以致不能改變。筆者認為,需要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向本澳社會和居民說明和解釋,以爭取居民大眾的理解,否則,建議特區政府理應盡快就公共停車場調整計費時段制訂實施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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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悠 閒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343164.html 1 調整公共停車場的計費方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