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拘六人涉違反國安條例
【香港中通社二十八日電】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二十八日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五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共六人),年齡介乎三十七歲至六十五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二十四條“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佈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一女正在還押中
警方調查顯示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透過另外五名被捕人,由二〇二四年四月份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據香港政府新聞處消息,這是警方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採取的執法行動。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亦不要妄想能在網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警方表示,市民大眾務必認清事實,不要被失實及歪曲的資訊蒙騙,更甚者被煽動參加非法甚至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