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否認在拉法展開軍事行動
【本報訊】據環球網二十五日報道:聯合國國際法院當地時間二十四日在荷蘭海牙發佈“臨時措施”,要求以色列立即停止在拉法的軍事行動。《以色列時報》同日報道稱,對此判決,以色列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外交部當天發表聯合聲明回應稱,以色列“沒有也不會”在加沙地帶南部城市拉法開展有可能摧毀平民的行動。
報道稱,這份聯合聲明聲稱,南非在海牙國際法院對以色列提出的種族滅絕指控是“虛假的、令人震驚且道德上令人反感的”。
報道稱,聲明補充稱,“以色列沒有也不會在拉法地區採取軍事行動”。根據聲明,這指的是“可能會對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平民生活條件造成全部或部分物理破壞的軍事行動”。《以色列時報》稱,該聲明這一內容呼應了國際法院在其裁決中使用的措辭。
據新華社報道,國際法院當地時間二十四日在荷蘭海牙發佈“臨時措施”,要求以色列立即停止在拉法的軍事行動。根據國際法院院長薩拉姆宣讀的判決結果,以色列在拉法的軍事行動給加沙地帶人道主義局勢造成“災難性後果”,巴勒斯坦人民根據《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所享有的權利面臨“不可挽回的損害”,法院要求以色列必須立即停止在拉法的軍事行動。
巴勒斯坦總統府二十四日發表聲明,對聯合國國際法院當天發佈要求以色列立即停止在拉法軍事行動的“臨時措施”表示歡迎。與此同時,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同日也發表聲明對國際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哈馬斯在聲明中呼籲國際社會和聯合國向以色列施壓,要求其立即執行這項判決,並以切實和嚴肅的方式落實所有聯合國相關決議。
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根據《國際法院規約》,聯合國國際法院在解決各國向其遞交的法律爭端時,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情況下發佈“臨時措施”,該判決具有約束力且不得上訴。
裁決具有約束力
當地時間五月二十四日,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迪雅里克發表聲明,表示秘書長古特雷斯已注意到國際法院當天發佈的關於加沙地帶的“臨時措施”。
聲明稱,古特雷斯指出,根據《國際法院規約》,國際法院的裁決具有約束力,相信各方將遵守法院的要求。
此外,根據《國際法院規約》,聯合國秘書長將向安全理事會轉交國際法院發佈“臨時措施”的通知。
當天,國際法院發佈“臨時措施”,要求以色列停止在拉法的軍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