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警通報“胖貓”事件
女方不構成詐騙犯罪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京報》十九日消息:五月十九日,重慶南岸警方發佈關於“胖貓”事件警情通報,稱“胖貓”在重慶長江大橋跳江身亡,排除刑案。此外,“胖貓”與譚某存在真實戀愛關係,譚某未實施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以戀愛為名騙取“胖貓”財物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犯罪。
雙方和解
通報稱,五月十一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控告人劉某(“胖貓”的姐姐),並告知其應有的法定權利和實施途徑。劉某對不予立案決定表示認可。
同時,經調解,近日“胖貓”父母與譚某已達成和解,譚某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今年四月十一日凌晨,劉甲(男,二十一歲,網名“胖貓”,湖南臨武人,下文以“胖貓”代稱)在重慶長江大橋跳江身亡。“胖貓”的姐姐劉某日前爆料,指控“胖貓”兩年間被女友譚某“榨乾”五十一萬元人民幣,自己只敢吃十元的外賣,最後因不堪女友情感背叛跳橋。
鞠躬道歉
事件引起大量網民指責譚某玩弄感情斂財。譚某五月四日拍片,承認辜負“胖貓”感情,向公眾鞠躬道歉。
不過,網民怒火仍未熄,繼續指責譚某利用事件吃人血饅頭、穿着性感短褲拍道歉片不尊重死者。
而譚某近日曾多次在網上發文,事件引起的網暴,已令她精神出現嚴重問題,又展示醫院的診斷書,顯示她在半個月內三次到醫院精神科求醫,被診斷為中度抑鬱。
她又指,事後已向“胖貓”父母退還十三點七萬元,包括男方支持她開店的費用和臨終前的轉帳,希望對方父母到警局簽署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