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擬設保障性住房再貸款
支持地方國企收購商品房
【本報駐北京記者王維十七日電】國新辦今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陶玲提到,人民銀行擬設立保障性住房再貸款,作為新創設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
陶玲指出,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思路,由人民銀行提供低成本再貸款資金,激勵廿一家全國性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向城市政府選定的地方國有企業發放貸款,支持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這個政策的要點有以下幾點:
再貸款規模三千億
一是保障性住房再貸款規模是三千億元,利率百分之一點七五,期限一年,可展期四次,發放對像包括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廿一家全國性銀行。銀行按照自主決策、風險自擔原則發放貸款。人民銀行按照貸款本金的百分之六十發放再貸款,可帶動銀行貸款五千億元。
二是所收購的商品房嚴格限定為房地產企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對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一視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於滿足工薪收入群體剛性住房需求的原則,嚴格把握所收購商品房的戶型和面積標準。
收購事宜自願參與
三是城市政府選定地方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該國有企業及所屬集團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同時應具備銀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間,收購後迅速配售或者租賃。
四是自願參與。城市政府根據當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庫存水平等因素,自主決定是否參與。符合保障條件的工薪群體自主選擇是否參與配售或租賃。房地產企業與收購主體平等協商,自主決定是否出售。廿一家銀行按照風險自擔、商業可持續原則,自主決策是否向收購主體發放貸款。
近期出台正式文件
“這項政策是人民銀行為支持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出台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多重目標”陶玲解釋,一是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庫存;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給;三是助力保交樓和“白名單”機制。
對於上述政策,陶玲透露,近期人民銀行將出台《關於設立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