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生墮“公檢法”失四百萬
【本報消息】再有內地學生墮入公檢法騙局,被指其待收快遞藏有違禁品而被通緝,先後多次向對方指定銀行帳戶轉帳合共四百○一萬人民幣。至近日與家人討論事件時方知被騙,隨即向司警局報案。
案中在澳門讀書的內地女大學生上月二日收到電話,對方自稱快遞公司人員,指一個收件人為事主的郵包有問題,並且將電話轉接至“上海公安”。“公安”人員稱事主包裹內藏有違禁品,正被當局列作“通緝犯”,要求事主接受視像筆錄,期間“公安”出示一張印有事主姓名的“通緝令”,向事主索取二百五十一萬人民幣作“保證金”。
事主信以為真,擔心自身安全,按指示照做,上月八日起分四次將合共二百五十一萬人民幣轉至指定帳戶。直至本月一日,對方指事主案件已經進入最後階段,要求事主再轉帳二百萬證明財力,由於存款不足,事主在對方指示下先轉一百五十萬人民幣。直至近日與家人談及事件時方知被騙,警方正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