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生效 合理調配增行政效率
三資助併入免費教育津貼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一九 / 二○○六號行政法規〈免費教育津貼制度〉》行政法規草案,將自九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教青局代局長阮佩賢表示,為合理調配教育財政資源,簡化處理資助項目的工作,提升行政效率,特區政府修改現行《免費教育津貼制度》行政法規,在不增加特區政府教育經費總預算和不減少對學校財政支援的前提,自二○二四/二○二五學年起,將數年來向學校發放的“特殊教育班級補助”、“職業技術教育補充資助”及“優化班師比或師生比資助”三項資助整合至免費教育津貼。
簡化資助項處理
阮佩賢提到,二○二三/二○二四學年免費教育津貼及三項資助總預算三十八億多元,新學年整合後總資助金額相若。現行免費教育津貼一年分兩期發放,亦有覆核期確保津貼發放符合法規要求,九月開始三項資助併入免費教育津貼後,會透過與免費教育津貼同樣方式發放,將可簡化資助項目處理,增加行政和監察效能。
她舉例,獲免費教育資助的特殊教育班別,收取特殊教育班級補助時,要另行申請及提交資料,導致同一班別有不同經費來源,整合後可透過免費教育津貼方式,計算每班所得資源金額,歸一處理程序及監察。
隨着出生率越來越低,不足廿五人一班的學校資助會否越來越少?阮佩賢指出,當局制訂整體教育政策時會宏觀考慮,因應出生率變動引起不同學年之間的學生人數變化,故一直推行小班制政策,並訂定免費教育的班別人數為廿五至三十五人。
保障小班制收生
面對學生人口或人數變化的結構性問題時,小班制人數上下限可發揮作用,調節、保障非高教的穩定性、教育質素、學生就學的機會。隨着出生率向下,個別學校或收生未達到小班制人數下限,引致學校所收到的津貼可能未足夠維持學校所需,故教育基金所設立的促進學校發展津貼項目,可向符合條件的學校提供額外的財政支援,支持學校的運作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