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七六至九三年法律法令
三常會審首階段法律整合法案
【本報消息】立法會三常會昨日下午三時首次與政府代表討論《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法務局長梁穎妍等出席。
處理近二百五項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表示,政府分別在一七年及一九年先後透過第十一/二〇一七號法律及第二〇/二〇一九號法律,清理了七六年至九九年的法律及法令。儘管如此,仍有部分需要適應化,以及一九年至今,部分當時認為仍有價值的法律法令,如今已不具價值需要清理的,總共約有五百項。
黃顯輝、梁孫旭指出,需要適應化及整合的五百項法律法令中,今次的《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法案將處理二百四十九項,包括二百〇二項法律和法令需要適應化和整合,四十七項需要清理。餘下的二百四十八項法律法令則為九四年至九九年回歸日前公佈的,政府將於下一階段,估計今年底前提交的另一部適應化及整合法案中處理,當中二百一十二項需適應化及整合,三十六項需要清理。
針對一七年及一九年兩次法律法令的清理,涉及時間段分別為一七年處理七六年至八七年;一九年處理八八年至九九年。有委員疑問今次處理的時間段為七六年至九三年,以及九四年至九九年,與以往處理的時間段不一致。政府代表解釋今次的做法是考慮到兩階段處理的法律和法令數量相若,即今次《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法案處理二百四十九項,年底另一法案處理餘下的二百四十八項。
訓令清理未有時
至於回歸前的總督訓令清理或適應化方面,政府回應指有關訓令總量有六千七百四十個,考慮到多數是針對技術事項或特定事情,目前未有時間表進行清理或適應化。同時,七六年前澳葡政府制定的法例或法規,政府現階段亦未有統一處理計劃,將由各部門評估作整理。
此外,法案中第三條至第十三條條文,將明確修改十一部法律及法令,但當中是技術上的修改而非政策上的修改。三常會今日將再開會,與政府代表討論相關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