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頒“獨歌”禁制令
特首: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尊嚴
【本報消息】據香港中通社、港媒八日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早前申請就“港獨”歌曲批出臨時禁制令,遭香港高等法院拒絕,律政司就此提出上訴。八日,上訴庭裁定律政司勝訴,上訴得直,並批出禁制令。特首李家超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歡迎法庭的裁決,並肯定和感謝律政司同事的工作和努力。
傳播“獨歌”將違法
李家超表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今日頒下禁制令,禁止有犯罪意圖而傳播一首“涉分裂國家罪及侮辱國歌”的歌曲的指明行為。該歌曲自二○一九年黑暴、港版“顏色革命”開始,經常被用作煽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港獨”活動,其後更多次被失實表述為香港特區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香港特區造成嚴重損害。
李家超指出,禁制令的頒佈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是針對具有犯罪意圖的不法行為,亦可更明確地令市民明白有關行為是違法的,同時保障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權利,包括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等法律給予的保障和自由。
李家超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外交部:正當舉措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八日在北京主持例行記者會時表示,制止任何人以煽動分裂國家和侮辱國歌的意圖,使用和傳播有關歌曲,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限制責任的正當必要舉措。
去年六月五日,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有“港獨”意味的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包括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印刷、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展示或複製歌曲等。香港高等法院去年六月廿八日頒佈裁決,拒絕頒發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