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穩固的基石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一個法治社會,法律的尊嚴和平等原則至關重要。法律能夠教育我們,犯罪行為會受到嚴厲的懲罰,這是法律的重要功能。
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二十八條,澳門居民的人身自由受到保護,禁止任意或非法的逮捕、拘留和監禁。居民有權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並禁止非法搜查、剝奪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任意施行酷刑或非人道待遇。這條法律條款明確了個人自由受到法律的保障,我們不能任意拘留或監禁他人,因為大家都享有行動和人身自由的權利。
當我們被限制自由,我們將無法實現重要目標,更不能從事各種行為。法律是我們的保護網,我們應該尊重法律,履行自己的責任,成為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並為社會作出積極的貢獻。
霍灝揚 東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