硏網約車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道路交通法》後,社會正等待小組會細審時能夠披露更多內容,除了扣分制會否擴大範圍外,還有哪些條例會修改。
本澳定位之一是打造世旅中心,旅客來澳,首要解決的除了住宿,就是交通,交通當然是公交配套。本澳公交除了巴士、輕軌外,的士也是旅客的主要出行工具。然而,的士服務向來爲居民和旅客所詬病。有意見冀可否藉修改《道路交通法》來加強規範,打擊的士的違規行爲。然而,答案或許是否定的。原因是本澳的士由“的士規章”來規範,屬另一條法規。
作爲旅遊城市,除了上述公交系統外,又能否提供更多的交通工具給旅客?這點反而可以透過《道路交通法》實現。例如,內地盛行的網約車就可考慮。當年也有網約車公司在本澳營運,惟因與現行法例有抵觸,兼且無明確的法例監管,最終被取締,網約車公司亦被逼離場。
或許有人會說,容許網約車營運會影響的士生計。惟內地同樣兩者並存,並無太大影響。只是的士的由公司營運,網約車則多是個人接單。最主要是能有效監管網約車平台,使之能提供旣方便又安全的服務而已。還有是,當有網約車後,旅客或許可以乘搭網約車出入深合區,令澳琴融合更深化。當然,當局亦可硏究澳的入琴營運。
秦 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