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法學社研討國安法
【本報消息】為加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理論研究,配合普及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濠江法律學社主辦“一國兩制”下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專題研討會於昨日上午十時在萬豪軒酒家舉行。該社社長王禹表示,完善國家安全執行機制是防範外部勢力幹預港澳內部事務、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
中聯辦法律部處長呂衛華等出席。邀請立法會顧問李寒霖、香港教育大學國安與法律教育研究中心總監顧敏康、中山大學粵港澳研究院首席專家郭天武等作主題分享。會議由該社理事長陳德鋒主持。
綜合性法律模式
王禹致詞表示,國家安全是當代世界各國的重大關切和重要議題。港澳體量雖小,卻在整個國家安全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形成各有特色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安全是發展基礎,穩定是強盛前提。“一國兩制”下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國家安全立法理念已從傳統國家安全觀轉為總體國家安全觀;第二,國家安全運作體系體現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第三,國家安全法律模式從傳統單行刑法模式、以刑事法規範為主轉變為由刑事法規範、行政法規範、組織法規範相結合的一部綜合性、基礎性法律。
李寒霖受訪稱,澳門在二○○九年率先完成廿三條立法,並持續推進國家安全體制機制建設,去年根據總體國家安全觀,通過新修訂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講座中,主要希望回顧和簡單梳理澳門國安法在制訂到完善過程中的一些要點。國家法一般不會過份干擾居民生活,居民只要有維護國安的意識。認識法律內容,如叛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侵犯國家秘密等行為,這些都是法律所禁止。當作出主觀故意及客觀行為,才可能構成犯罪,居民不用過份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