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遺法十周年辦系列活動
【本報消息】文化局訊:為持續提高公眾對《文化遺產保護法》及本澳文化遺產的認識,適逢今年是“文遺法”生效十周年,文化局於四月至十二月期間舉辦“《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十周年系列活動”,陸續推出包括文遺流動宣傳站、親子普法手偶小劇場、世遺走走看、“《文化遺產保護法》推廣嘉年華二○二四”等多項活動,加強文遺普法宣傳,歡迎公眾參與。
第11/2013號法律“文遺法”於二○一四年三月一日正式生效,是澳門文化遺產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有關法律就本澳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包括遺產的保護範圍、原則與方式、文物的評定標準和程序,以及全社會參與保護文化遺產的責任和義務等,作出了系統和全面的規範。在“文遺法”生效的十年間,文化局依法積極開展各項工作,並在“文遺法”建構的全民共護框架下,與社會各界一同協力維護和弘揚澳門珍貴的文化遺產。
在“文遺法”生效十周年之際,文化局推出主題系列活動,持續擴大和鞏固社會共護文遺的成果。其中,“文化遺產流動宣傳站”以嶄新的面貌和更豐富的內容向公眾推廣文遺知識。有別於以往的攤位展示,今年宣傳站以集裝箱形式重新設計展示空間,並以中西文遺建築外觀作點綴,內容和活動形式亦增添更多趣味和互動元素,包括四格宣傳漫畫、圖文包、宣傳片放映、世遺拼圖小遊戲,以及逢周日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半設現場講解,介紹本澳文化遺產及“文遺法”中與居民生活和旅客遊澳相關的資訊。宣傳站於四月至十二月期間分別設於雅文湖畔(四月至六月)、鄭家大屋(七月至九日)和益隆炮竹廠舊址(十月至十二月),歡迎居民旅客到場了解普法資訊及留影。
“親子普法手偶小劇場”於每月第三個星期日下午三時至四時在盧家大屋上演,以有趣生動的方式提升兒童學習“文遺法”的興趣,並設互動提問環節,送出精美禮品,數量有限,有興趣者可由即日起登入一戶通的“活動報名”(activity.mo.gov.mo/activity-h5/activity-list-web)登記,獲錄取者將以短訊通知。
此外,公眾可到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或美珊枝街五至七號文化遺產廳辦公室索取“文遺法”中/葡文印刷本,數量有限,派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