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不設配置房屋機制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公務員也是居民,政府不會特別為公務員配置房屋、設新的房屋機制。現在經屋的門檻不高,若超出有關收入上限應買得起私樓。
議員謝誓宏表示,樓價高企,部分公務員收入超出購買經濟房屋規定上限,買私樓又超出家庭負擔“兩頭唔到岸”,是名副其實的“夾心階層”。建議修法讓符合條件、但未有房產的公務員申請政府房屋。
並非特殊群體
賀一誠回覆表示,公務員是政府重要的施政團隊,但一定要看到公務員也是居民。回歸前有很多公務員宿舍,主要是提供給從葡萄牙來澳的公務員,如今也有給葡籍顧問、司法官等居住。現在的公務員,與居民的區別在是否考取到公職,不應作為特殊群體獲配置房屋,政府不會為公務員設房屋階梯。
他稱,政府上調了申請經屋的收入上限,當中二人家團上限七萬一千多元、一人上限三萬六千多元,若超出有關上限應買得起私樓,否則也可申請社屋,有三個機制挑選。若要政府為公務員設立新的房屋機制,“呢個我係冇可能承諾嘅”。如此的收入水平,加上經屋的資產要求也放得“很鬆”,均不是很難入的門檻,公務員都有機會申請經屋,現毋須排得很辛苦,當中也不乏公務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