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跨部門可解決
私樓裝充電設施須依法
【本報消息】議員李良汪關注私樓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難的問題。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私人停車場安裝充電設備的問題,社會議論多。政府在新法例中,要求新建的公屋、私樓必須配置車位充電設施,新城A區所有地庫的停車場均已預留。至於現有的停車場,住戶在私樓安裝相關設備須遵守《民法典》和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管理法律,並非設立跨部門小組可解決。
賀一誠建議,欲安裝充電設備的私樓住戶首先須查明相關車位類別,其中獨立車位、份額車位或共同部分車位,都有不同的要求。其次是需檢視大廈是否有足夠的電力,否則需申請加大電力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