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制裁對台售武兩美企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北京十一日消息:四月十一日,中國外交部北美大洋洲司官方微信公眾號“寬廣太平洋”發佈消息稱,中方決定對參與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採取反制措施。
關於對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五號公佈。
這份決定稱,美國持續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參與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等《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採取反制措施。
凍結境內所有動產
這份決定列出的反制措施有兩項,一是“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是“對高級管理人員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該決定自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起施行。
根據台灣《聯合報》消息,美國國防部於二○二四年三月十二日宣佈,已授予位於加州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合同,為台灣生產四架MQ-9B“空中衛士”無人機,總金額不超過二點五億美元。
美國國防部二○二二年八月發佈的訊息稱,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已獲得一筆價值約一千○五十二萬美元的改裝合約,以協助為台灣生產M1A2T坦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