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上蓋料二六年交付
終院大樓地庫月內竣工
【本報消息】南灣大馬路舊法院大樓和龍嵩街前司法警察局大樓原址,將改建為終審法院大樓。終院大樓分兩期興建,第一期“基礎、地庫及外牆支撐工程”自二○二二年十月委託,預計於今月竣工;第二期上蓋工程已於早前開標,預計二○二六年完工。
原法院大樓舊址為澳門的“文物建築”(即被評定的不動產)。據文物網介紹,該大樓建於一九五一年,落成初期曾用作多個政府部門的辦公場所,包括當時的財政廳、民政廳、經濟廳、公鈔局及法院,故有“政府合署大廈”之稱。其後,因地方不敷應用,上述機構相繼遷出。澳門回歸後,大樓正式被更名為初級法院,後來初級法院亦於二○○三年遷出。
曾考慮建新中圖
翻查資料,原法院大樓自初級法院遷出後就空置多年,後開放予藝團作表演場地之用。其後,文化部門曾考慮把其改建成“新中央圖書館”,但受到社會爭議,後政府決定新中圖選址於舊愛都酒店,舊法院大樓則保留予司法機關使用。
根據公共建設局網站顯示,終審法院大樓的設計,將保留舊法院大樓,並對部分內部空間重整、結構加固等。前司警大樓僅保留東翼部分的沿街立面,其餘部分將拆卸,然後興建包括地庫一層和樓高三層的新大樓。
受疫情多番延期
第一期“基礎、地庫及外牆支撐”工程主要是拆卸前司警大樓及保留東翼大樓部分沿街立面,並進行基礎樁及地庫一層的建設工程等。項目於二○二二年十月委託瑞權工程有限公司,造價為五千五百九十七萬三千三百三十八元,原合約預計於今年三月竣工,最新預計竣工日期為本月。延期原因為,“二○二二年至二○二三年一月止,受到新冠疫情影響(共十四天)”。
第二期上蓋工程,已於今年三月委託,承建商為達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造價為二億三千五百萬元。公共建設局曾表示,需待第一期工程完工後,才有條件施工,預計工程於二○二六年一月竣工,其後再交付用家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