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特區護照免簽逗留最多十四日
澳與哈薩克斯坦協議互免簽證
【本報消息】身份證明局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的簽署儀式於四月九日在澳門特區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及哈薩克斯坦駐華大使沙赫拉特·努雷舍夫(Shakhrat Nuryshev)分別代表雙方簽署協定。
出席簽署儀式還包括外交部駐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領事部主任林如海、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身份證明局長周偉迎、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梁慶康等;哈方的出席代表還包括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Almas Seitakynov等。
在上述協定生效後,持有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的澳門居民可免簽證進入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逗留最多十四日;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有效護照持有人亦可免簽證進入澳門特區,逗留最多十四日。屆時,將有一百四十六個國家或地區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