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封口費”案定於十五日開審
美法官駁回總統豁免權主張
【香港中通社四日電】當地時間四月三日,美國紐約州法官駁回了前總統特朗普在“封口費”案中的總統豁免權主張。
主審此案的法官梅爾尚在裁決中寫道,被告特朗普的動議因逾期未提而被完全否決,法院不打算就總統是否應該在刑事訴訟中受到豁免權保護的問題進行評判。
此前,特朗普三月二十五日在紐約法院參加敲定“封口費”案審判日期的聽證會。紐約州法官梅爾尚拒絕了特朗普律師團隊就此案要求進一步推遲審理日期的要求,裁定該案將於四月十五日開庭。
二○二三年三月底,該案主控檢察官布拉格以三十四項重罪指控起訴特朗普,指認他曾委托其前律師科亨向艷星丹尼爾斯支付十三萬美元“封口費”,以免桃色醜聞影響其二○一六年競選總統,隨後偽造商業記錄,以“律師費”名義分期返還科亨墊付款項,以掩蓋其違反紐約州和聯邦選舉法規的行為。
特朗普是美國歷史上首位受到刑事起訴的前總統。目前,他身陷多起刑事訴訟,包括涉嫌試圖推翻二○二○年美國總統選舉結果案、“密件風波”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