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尿壺
日前拙欄寫過一文,曰“狗口出象牙”。記明代權奸嚴嵩之口是心非,壞事做盡,可以用“罄竹難書”四字以概。古時未有紙筆,記事以竹筒,故曰罄竹難書。
不過記敘嚴嵩惡行的一段事例,並不需“罄竹”這麼大陣仗,僅用了二十六個字,亦足以記述嚴氏父子惡行昭彰。究竟是文字之功抑或其罪之大呢?如果說罪大,當然是“罄竹難書”,而二十六個字讀來令人髮指的,並非文字之效,卻是罪大惡極。殺人放火,其罪固大,但事涉道德問題,影響深遠。這二十六字是:“嚴分宜父子溺器,皆用金銀鑄婦人而空其中,粉面彩衣,以陰受溺。”不多不少,就只二十六字。嚴嵩乃江西分宜人,故稱之“嚴分宜”。他父子所用的溺器(便壺)以金銀鑄成,相當貴重,不但如此,其形狀鑄成一個粉面彩衣的美婦,外形如此,而內裡則空,最缺德的是“以陰受溺”,即是那美婦坦露其陰,讓溺液射進去,作為意淫。世間荒唐折墮之事,可謂莫過於此。
無獨有偶,不近人情的還有南北朝時的一個官僚符朗者,常與朝士宴,時賢並用唾壺(即痰盂),但符朗卻標奇立異,使小兒跪而張口,唾而含出。即是使小兒跪在這些高官之側,這些高官如要吐痰則吐在那小兒的口中,這是何其殘忍的現象,一般窮苦百姓就連奴隸都不如。我們自詡為“文明大國,禮義之邦”,讀馮夢龍此文為之汗顏。這種階級觀念,只要打開手機,隨時都可以見到,所謂“農村戶口”的,似乎低人一等,猶如當年的蜑戶受到歧視。他們是人,我們也是人。物傷其類,我感到悲哀!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