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旅大新法今實施
多部法律法規於今(一)日起生效,當中包括《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澳門旅遊大學法律制度》、《澳門理工大學章程》行政法規以及《澳門旅遊大學章程》行政法規。
《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旨在讓理大在學術發展、大學運作和人員管理上更具彈性和有效。法律設有過渡規定,理大人員將適用新的專有人員通則,未來聘請研究教授,不受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所定的年報酬上限約束。
澳門旅遊學院今日起更名為澳門旅遊大學。旅遊學院現有的領導及主管官職人員以定期委任方式,職務上的法律狀況予以維持,直至任期屆滿,但不影響定期委任方式續期。
另外,《數據中心的設立及運作制度》行政法規於今日生效,法規旨在優化現行數據中心服務的制度,以配合數字澳門的建設和發展。目前有兩家固網營運公司因應制度條文可以過渡,繼續經營數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