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珠海聯查各自管轄海域
澳巡內港錨地促十一船改善
【本報消息】海事及水務局訊:澳門海事局聯同海關、珠海海事局和珠海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日前聯合開展內港水上交通環境綜合治理執法行動,綜合巡查內港一帶的船舶,並促請船東盡快改善船舶問題。
聯合行動連續進行兩周,珠澳相關部門綜合巡查內港一帶各自管轄海域的船舶。澳門海事及水務局派出海事人員及驗船人員巡查內港海域內長期錨泊的貨船、拖船、工程船和漁船共十五艘,排查船體狀況、救生、消防、通訊、航行及助航等設備,發現有十一艘船舶需要改善。當中兩艘船舶沒有登記港,當局記錄船舶資料及設備情況,並促請船舶負責人採取即時和後續的糾正措施,例如維修船體、清除油污和維修儀器等。
海事及水務局強調,錨地內所有船舶必須符合適航條件,且符合澳門海事的規定,否則將被科處相應罰款。珠澳海事部門會持續緊密地溝通合作,定期巡查及清理錨地,透過區域聯動方式持續提升內港一帶海域的海事安全,為船舶營造良好的通航和錨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