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完成分區詳細規劃
工務局:內港詳規暫無時間表
【本報消息】城市總體規劃提出內港一帶用作發展商業用途,工務局長黎永亮昨出席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會議,指沒有內港詳細規劃的時間表。委員會代主席李振宇表示,政府計劃下個月與立法議員就規劃事宜參觀內港碼頭。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上午十時舉行會議,跟進內港碼頭的活化計劃、碼頭佔用准照費用、內港碼頭貨運業務遷往九澳的進展等內容,黎永亮、公共建設局副局長沈榮臻、交通事務局副局長鄭岳威,海事及水務局港口管理廳長朱振威,文化局文化遺產廳長蔡健龍出席。
內港碼頭毋須急搬
黎永亮會後受訪稱,對內港詳細規劃沒有時間表,要先完成手頭上的分區詳細規劃。朱振威也指,內港碼頭遷往九澳事宜要配合內港詳細規劃,二○二二年有三個內港貨櫃碼頭把一半的貨櫃業務搬遷至九澳港,是配合內港南雨水泵站工程。
李振宇會後總結時提到,政府代表會上指出,將內港碼頭貨運業務遷往九澳,涉及運輸成本、倉儲設備是否足夠等問題,暫時未有急切搬遷需要。
新濠將活化兩碼頭
內港現已確定的活化計劃是由新濠博亞主導的內港23號及25號碼頭,政府預計今年第三季完成修復建築物工程,及後交予新濠進行活化工作。李振宇引述政府代表指,博企計劃設置市集、旅遊資訊中心、書店,或特色商店等。另外,政府計劃下月與立法議員參觀內港,屆時可能會有較詳盡的規劃資訊。
過去政府向水域公產範圍的臨時佔用准照持有人徵收“雜項准照”費用(每平方米土地面積三十元,加一成印花稅);今年一月中開始,政府向碼頭用地徵收“土地佔用准照”費用(年費訂為每平方米土地面積九百八十元),成本增加會否影響業界經營?黎永亮回應稱,有與業界溝通,暫時沒收到業界反映這導致其無法經營,當局參考區內商業租金及其他土地佔用准照費用而定價,認為不算昂貴。
泵站首期完成八成
委員會亦跟進內港南雨水泵站工程,李振宇引述政府代表稱,有關工程分三期開展,首期工程已完成八成,有望在今年第三季完成;第二期工程已完成約一半,料在本年十二月完成;第三期工程料在明年七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