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騙三十萬 五人禁錮脅逼還錢
換錢黨遭黑吃黑七人落網
【本報消息】內地換錢黨團伙遇詐騙,遭兩名騙徒以換錢為名,“黑吃黑”詐騙三十萬港元。有人心有不甘,禁錮其中一名騙徒並脅逼其簽下借據,期間騙徒趁機通知親友報警求救。警方接報後到酒店房間拘捕五名內地換錢黨及該名騙徒,同日下午在新口岸某酒店緝拿另一名騙徒。
藉詞拖延終被禁錮
被捕七人全為內地居民。當中涉嫌詐騙的兩名男子分別姓鄭及姓金,均四十四歲,報稱無業。金某爲非法入境者。五名涉禁錮脅逼的換錢黨包括三男兩女,三名男子分別姓王、三十四歲,姓鄒、三十歲,姓劉、二十九歲。兩名女子分別姓應、三十四歲,姓鄭、三十六歲。五人均報稱無業。其中王某及應女為逾期逗留者。
案情透露,本月二十三日凌晨,司警接獲治安警轉介一宗禁錮及脅迫案。經分析案情,涉案金某當時聯絡換錢黨王某,要求對方帶三十萬港元現金到鄭某租住的路氹酒店房間兌換。王某應約到場與鄭、金兩人交易。王某將現金交予金某後,金某即帶同現金離開。留下的鄭某則藉詞轉帳失敗等理由拖延半小時。王某覺得可疑,通知另外四名換錢黨到酒店房間內制服鄭某。期間以剪刀指嚇鄭某威脅其簽下兩張借據。鄭某以籌錢為由致電親友,暗中通知對方報警。
八句鐘後拘捕騙徒
同日凌晨約四時,警方接報到場救出鄭某,拘捕涉案的王某等五名換錢黨。五人承認因被詐騙而禁錮對方。警方經調查鎖定金某行蹤,同日中午十二時在新口岸某酒店房間將其拘捕,起出八萬八千港元懷疑贓款。鄭某否認詐騙,金某則拒絕合作。
五名被捕換錢黨涉嫌觸犯“嚴重脅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收留”及“持有禁用武器”等罪;鄭、金分別涉嫌觸犯“相當巨額詐騙”、“收留”及“不經出入境管控入境”等罪,被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