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忘卻的苦難童年
有道是:幸福的童年,可以治癒一生;而不幸的童年,則要用一生來治癒。對莊自力而言,恰恰屬於後者。過八旬之人,一講到童年,仍然是錐心般的痛。
一九四〇年,莊自力出生於福建莆田一黃姓人家,因醫療和環境衛生問題,其他的兄弟姐妹都夭折了。“家就是四幅牆(甚至是三幅牆),一片地面”,有時還是用泥土建成的豬舍,“沒有燈光,沒有瓦頂,更沒有大門,只有牆上一個個破洞”,一到下雨天,屋內就“變得黏糊糊”。如此之房還是租的,因為父親沒有穩定的工作,搬家成家常便飯。母親除操勞家務,還“不停的用草繩做布鞋,變賣後幫補家計”。有一年過年前家裡已無米下鍋,在求借無門後,媽媽帶着莊自力到當舖,內疚地脫去他身上的大衣。
莊自力八歲那年,父親患眼疾,如不盡快醫治,就會永久失明。而唯一籌借藥費的方法,就是賣當時唯一的孩子。母親帶着莊自力輾轉在仲介處,謊騙對方說孩子僅六歲,好在營養不良沒有被識破,最後被晉江一莊姓人家買下。
早年福建的習俗是多子多福,莊家自有一兒一女,買莊自力一是為面子,二是讓其做家務。故名義是養子,實質為童僕。莊家雖有番薯充飢,不用再忍飢捱餓,但服侍年長五歲的大哥時,總是被非罵即打。大哥對莊自力“非常嚴苛,經常拳打腳踢”,有時“打到頭破血流,直到大哥筋疲力盡才停手”。在服侍嫁在莊家附近大姐家的孩子時,因不小心,外甥從搖床中跌了出來,結果被大姐毒打,還被姐姐、姐夫浸到豬餿水中。因經常被大姐毒打,連鄰居都看不過眼,大姐卻說:“他是買回來打的。”
當瘦弱的母親路遠迢迢去探望賣走的孩子時,莊自力只能隔着木板牆的縫隙看一看。“我亦不敢走出去相認,因為當時我走出去的話,好可能會換來另一場毒打。其實我不是怕被打,最重要的是我不想媽媽看見我被打的情況,我希望她以為我住得好開心,被愛護,吃得飽,穿得暖。”
整個莊家唯一把莊自力當孩子看待的,只有莊太的妹妹。所以當莊自力有能力時,會寄點錢接濟一下這位阿姨。
在晉江生活六年後,因要服侍莊太,莊自力到了香港。讀了幾年書後,做工、結婚,中年時開始創業,也算是白手興家事業有成之人。尋找生母的過程可謂一波三折,而和生母在台灣相見時,已是三十七年後的一九八五年了。
全書以傳主莊自力的口述方式,記錄其自記事起,到兒孫滿堂的當下。全篇行文簡潔,總共三萬餘字,透過字裡行間,讓讀者看到一個不輕易放棄,更不願服輸的人生,也顯示了“獅子山下的精神”。但其童年的厄運,漂泊的生活,尤其是被賣與被虐的經歷,卻讓人揪心、憤怒、歎息,甚至淚目。
輥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