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程序安排嚴格遵循澳法律法規
港鐵:全力配合輕軌人員轉職
【本報消息】就有關港鐵(澳門)人員轉職至輕軌公司的事宜,港鐵(澳門)廿二日晚發新聞稿澄清公司立場。港鐵(澳門)重申,澳門員工從港鐵(澳門)轉職至輕軌公司的程序及安排均嚴格遵循澳門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勞動關係法,並一直與輕軌公司緊密溝通和盡力滿足其需要。
與輕軌保持溝通
日前議員林宇滔去信行政長官賀一誠,要求當局關注港鐵(澳門)員工轉入輕軌公司,但年資不獲兩公司承認事件,促請局方跟進事件有否涉及違反《勞動關係法》及專營合同。港鐵(澳門)廿二日晚發新聞稿指出,隨着港鐵(澳門)的《營運及維護服務合同》行將屆滿,港鐵(澳門)一直竭力支持並配合輕軌公司自二一年第三季度起分批接管部分職能及相關的澳門員工的要求。按計劃,本年四月一日起輕軌公司將接管大部分營運及維護職能和澳門員工,以便輕軌公司在今年十二月《營運及維護服務合同》結束前,可順利完成全面接管澳門輕軌系統的營運及維護服務的目標。
為讓轉移工作順利進行,港鐵(澳門)早前已安排多場員工溝通會,向員工解釋職能轉移的安排,並盡量解答員工的疑問及收集意見。港鐵(澳門)在輕軌公司舉辦講解會之前亦與輕軌公司保持溝通,反映員工意見,當中包括有關公積金計算和轉職員工工作年資等事宜,並提供建議供考慮。
續探討可行方案
港鐵(澳門)新聞稿指出,員工在與輕軌公司簽署協議文件同意轉職並簽署新的僱傭合同後,港鐵(澳門)方與相關員工簽署的協議文件,目的是在雙方協議和同意下,豁免一至兩個月的通知期解除現有的勞動合同,以便轉職至輕軌公司。雖然港鐵(澳門)就澳門輕軌營運所產生的開支並不能作出單方批准,但港鐵(澳門)將全力配合輕軌公司的人員轉職安排,繼續與輕軌公司討論並探討可行方案,共同回應員工的意見,讓員工順利轉職至輕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