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消費積分錄入自己帳戶再換住宿餐飮
男外僱涉騙酒店逾三萬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任職於路氹某酒店的男外僱涉利用職務之便,利用客人的消費紀錄騙取積分詐騙酒店,合共換取二十七間酒店房自住或轉售圖利,還兌換餐飲消費,以抵銷顧客付現金來套現,令酒店損失近三萬一千九百澳門元。司警日前接獲酒店報案,經調查後拘捕該名外僱,以電腦詐騙(巨額)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男外僱姓余,二十八歲,內地居民,於路氹某酒店餐飲部任職服務員。
案情透露,司警上月二十八日接獲其任職的路氹某酒店報案,指餐飲部一名外僱涉利用職務之便,將沒有在酒店開設會籍的顧客消費所得積分存入多個會籍帳戶內,在公司所屬集團旗下全球設施兌換成消費,從而詐騙酒店。警方經分析後鎖定余某,聯同酒店保安部職員部署,本月廿一日乘其再次作案時將其截獲。
客付現金以積分套現
司警經調查獲悉,余某於日常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分別將沒有開設會籍客人消費的積分錄入其以不同資料開設的六個會籍帳戶內轉為己用,由二〇一九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余某將積分兌換了二十七晚內地及本澳酒店住宿,供自用或透過網上社交平台轉售圖利。此外,當顧客餐飮消費使用現金付款時,其亦會用積分抵銷賬單套現。事件中酒店方報稱損失三萬一千八百多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