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執法拒絕低價團
去年疫後旅團恢復,“低價團”似乎春風吹又生,宰客擾民復萌,有損本澳旅遊城市形象。當局計劃修訂《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將旅行社組團及地接業務分開規範並細化責任規定,明確建議禁止地接社收取低於成本的價格,減少灰色地帶,遏抑不合理低價團。
旅遊行業競爭激烈,衍生千奇百怪的吸客方式。常見以低團費招徠,為了將成本壓至最低,行程及服務貨不對辦,品質惡劣,團客貼錢買難受。超低團費甚至零負團費當道,但天下沒有免費午餐,地接社在接單時不僅沒有盈利甚至虧損,虧損部分就需要從遊客身上補回來,包括屢被詬病的強迫購物消費、出售劣質商品以次充好等。組團社低價招攬客人,地接社倒貼“買團”,導遊“賭團”誘導遊客購物,形成一個畸形的“營業鏈”。
不合理低價團亂象叢生。曾有旅行團教唆團友“走水”補貼旅費,託帶各類水貨、酒類、高檔護膚品進入內地。不排除有些參團者不在乎剝奪觀光、強迫購物,皆因“醉翁之意不在酒”。
“零團費”引發爭議,內地年前已頒佈《旅遊法》明令打擊。只是違規旅行團仍禁之不絕,一些旅行社會不斷構思新手法詐騙旅客,讓不合理低價旅遊團經過偽裝後,變得更具隱蔽性。
如今本澳針對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修法,包括禁止地接社收取低於成本的價格,並規範自費活動的推廣和提供。外界相信,此舉劍指“零負團費”。關鍵是做好宣傳及執法,讓旅客拒參加低價團,若發現遭遇不公或者權益受損,能否懂得維權,以及向監管部門反饋後,得到及時支援及協助。
現時本澳旅遊還在恢復階段,當局適時出手,糾正歪風,以免問題加劇。但做好旅遊接待服務,始終是旅遊業界份內事。喜見本地業者都在努力推動旅業轉型、優化團遊、提升服務,未來更應配合新政,守法遵紀,自律自重。殺雞取卵、竭澤而漁,只會敗壞整體旅遊業名聲。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