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被限制高消費
【香港中通社十九日電】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顯示,十八日,湖北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向中國恆大集團發出限制消費令。
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及中國恆大新增一則限制消費令,涉及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申請人為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寧分行。
天眼風險信息顯示,中國恆大目前存在十一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八十五億元人民幣。此外,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存在數百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達數百億人民幣,恆大集團有限公司也存在上百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百億人民幣。
十八日晚間,恆大地產發佈了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證監會表示,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證券法》及《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一百一十五號)相關規定擬決定對許家印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