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
李靜儀質公共工程分判層級設限
公建局:持開放態度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李靜儀早前提出書面質詢,促完善公共工程承攬和分判管理制度以避免分判被拖欠工程款情況。公共建設局長林煒浩回覆,根據目前本澳公共工程的承攬制度,定作人只與承攬人存在合同關係,而承攬人對於分判的選擇及管理負有責任,對於分判層級設置限制及資格認定方面, 特區政府持開放態度,當各界有普遍共識時將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