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有產品認證證書
兒童車缺陷引致傷人需賠償
【本報記者廣州十五日電】廣東省高級法院今日發佈一批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內容涉及醫療美容、網絡購物、食藥安全、快遞物流、運動健身等領域,在司法實踐中明確懲罰性賠償、格式條款、虛假宣傳、無理由退貨等熱點問題的裁判規則。其中,珠海市民訴產品責任糾紛案入選。
案例一是袁某訴珠海某嬰華發商都分店產品責任糾紛案,其典型意義在於,通過該案確定缺陷產品造成人身損害的,不論是否符合質量的標準,銷售者均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基本案情是袁某的父親在某嬰華發商都分店,以四百九十九元(人民幣,下同)購買一輛兒童推車。在袁某父母帶領乘坐在兒童推車內的袁某進入某市場正門時,推車前車輪遇到阻礙不能前進,後車輪離地並與前車輪折疊,座椅向前傾斜失去重心,導致袁某面部朝下摔落地面受傷需入院治療。
遇縫隙竟車輪折疊
涉案兒童推車持有中國質量認證中心頒發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經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測,兒童推車全部符合標準要求。袁某認為,涉案兒童推車存在產品缺陷,某嬰華發商都分店作為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珠海香洲區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本案中袁某母親以正常的狀態推着涉案的兒童推車,但是兒童推車在經過地面縫隙時,卻發生只有在推桿解鎖後才會出現的車輪折疊、座椅傾覆的情況。
某嬰華發商都分店雖提供合格檢測報告,但並不能以此否定涉案兒童推車存在上述產品缺陷的事實。本案沒有證據證明涉案兒童推車存在的產品缺陷是因袁某方不當使用造成,某嬰華發商都分店出售的涉案兒童推車存在產品缺陷並對袁某造成人身傷害,應當對袁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
美容手術失敗要賠
案例二,石某訴廣州某醫療美容公司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基本案情是二○年八月十日,石某與某麗公司約定,某麗公司為石某實施臉部填充、肋骨隆鼻和眼綜合手術,其中臉部手術由某麗公司指派不具有醫療資質的人員進行,肋骨隆鼻和眼綜合手術則由有醫療資質的醫生進行。
石某向某麗公司支付九萬三千元費用,其中三萬五千元為臉部填充的費用。因手術失敗石某起訴退還全部費用及賠償三倍服務費等。
廣東高級法院再審審查認為,石某的臉部填充由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毛某操作,某麗公司在向石某提供美容服務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二審法院判決某麗公司應當退還該項目服務費及給予服務價款三倍賠償適當,對某麗公司的再審請求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