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市舉牌招生意 藏藥膏祛斑治肺
五旬婦街頭無牌行醫被捕
【本報消息】五旬無業本地婦疑在議事亭前地舉牌招攬“祛斑點痣”,生意尚未開齋,即被治安警截查,檢獲藥膏、工具等。衛生局證實婦人在本澳並無執業資格,有人涉“無牌行醫”法辦。
涉案本地婦人姓林,五十多歲,報稱無業。本月八日下午,治安警巡經上址近郵政局對開,發現涉案婦人舉着廣告牌,內容顯示提供祛斑點痣服務,每粒痣收費五十澳門元。經調查,治安警從懷疑屬於婦人的單車內,發現一批工具及藥膏等,有人聲稱工具及藥膏從內地購入,她亦自製部分藥膏,聲稱分別有褪斑及治療肺部疾病效用。
經向衛生局了解,證實婦人在本澳並無醫療人員資格。有人則聲稱曾在內地從事祛斑點痣工作半年,事發當日首次在本澳“擺檔”,但尚未做到任何生意隨即被截查。案件涉職務之僭越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