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十一歲兄性侵九歲妹
被控三項強姦一項性侵罪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加坡《新明日報》、聯合早報網、外媒三日消息:新加坡媒體近日報道,一名十一歲男童性侵九歲妹妹,五年來次數頻繁到妹妹都記不起大部分細節,直到二○二一年事件才被揭發。
被告涉四罪名
被告現年十九歲,他面對三項強姦罪和一項性侵罪,三月一日承認其中一項,餘項將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法庭下達禁制令,媒體不能發佈任何能夠辨認出受害者和被告身份的資料。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在二○一五至二○二○年之間,被告事發時是十一至十五歲,受害者是他的親妹妹,現年十七歲,事發時只有九至十三歲。
案情長達五年
據家人描述,受害者在家人眼中是個簡單、說話柔和和害羞的人,會經常擔心讓別人難過,或是得罪人,因而也很容易受周圍的人所影響。
受害者就讀中學時,因壓力要求停學,父母同意後,她在二○二○年七月停學,過後做兼職工。調查揭露,被告在二○一五年就性侵當時只有八九歲的受害者。
受害者當時根本不明白被要求做的事情,性侵次數頻繁令受害者都無法記得大部分的細節。直到二○二一年三月一日,被告和父母因工作吵架後離家出走。隔天一早,被告就到鄰里警局,說他是被家裡趕出來,警員因此探訪他家做進一步跟進。
當警員抵達被告家時,母親和姐姐都鼓勵受害者告訴警員,有關被告對她做的事。受害者才終於告訴警員,她自小學開始就被性侵,警方進而對被告展開調查。案件將於四月廿三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