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大陸漁船翻覆事件報告名稱
台“海委會”隻字不提碰撞
【香港中通社三日電】台灣地區立法機構要求當局有關部門就“二 · 一四漁船事件”開展專案報告,但台“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不滿專題報告名稱提到“撞船”,擅自更改標題,內文也隻字不提“碰撞”等詞,引發質疑。
被指藐視立法機構
綜合台媒報道,大陸漁船翻覆事件已過去半月之久,協商仍無結論。台立法機構所屬“內政委員會”四日起將邀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陸委會”負責人邱太三等人開展專題報告。
“內政委員會”召委高金素梅拍板專案報告名稱為“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管碧玲卻認為報告名稱是“違背事實”,擅自將名稱改為“取締大陸快艇事故案”專案報告。
管碧玲此舉引發在野黨一致反對。台灣民眾黨團幹事長吳春城說,整宗事件就是管碧玲惹的禍。從來沒有行政部門修改立法機構的報告名稱,這是藐視議會,顯然是要故意製造事端、引發衝突。
從未出現擅改先例
中國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管碧玲的做法在印象中是前所未聞的事情。他也請教過立法機構秘書長周萬來,周萬來也說至少在其任職立法機構期間,從來沒有聽過業務單位自行更改專題報告名稱的案例。
不只是擅改標題,整份六頁的報告中,也隻字未提“碰撞”一詞。“海委會”在報告中聲稱,大陸船隻以大角度向右急轉彎後發生翻覆,四名大陸船員全數落海,台方隨後展開救援,並配合檢方調查。未對追逐過程加以詳述。報告最後還聲稱,海巡人員取締大陸漁船“於法有據”,但通報及蒐證工作仍有疏忽,導致案件發生後無法有效釐清案情,需檢討改善。
此外,台“陸委會”將於五日在立法機構所作的專案報告聲稱,該案發生是因為大陸“三無”船舶拒絕配合台方執法並採取危險規避作為所導致,同樣避談“碰撞”。
台方說辭前後矛盾
回顧台方過去公開發言,二月十四日案件發生後,海巡部門第一時間稱大陸船隻“蛇行拒檢,不慎翻覆”;在二月廿二日的記者會上,海巡官員改口稱大陸船隻為躲避登檢蛇行、甩尾,船尾撞上台方海巡船艇右前方,因離心力造成反彈而翻覆,證實有“碰撞”事實;如今“海委會”的報告,在標題及內文又全程避談“碰撞”。漁船事件發生後,引發兩岸高度關注。雙方代表經過十二日的協商仍無共識。三月二日下午進行了第十四次閉門協商,但歷經一個多小時的會談仍無結果。
“處處刁難,‘陸委會’缺同理心” 、“我方誤導再誤判,活結打成死結” 、“理與勢難佔上風,停損才能降溫”……台灣《聯合報》連續多日在“新聞眼”欄目刊發相關報道,指出漁船事件經多輪談判仍看不到落幕契機,根本原因在於民進黨當局的態度,“管碧玲等綠營人士發言不斷堆高敵意,提油救火,恐讓兩岸及人民造成更多誤解與敵意,埋下更多可能隨時引爆的地雷”。
“說辭反覆才是事件危機所在”。台灣《中國時報》三日發表文章稱,雖管碧玲多次說真相不可能隱匿,但台方說法卻一改再改,一下稱有碰撞、一下又不願承認碰撞事實。一宗意外事件處理成如此混亂局面,說辭反覆,才是這次事件真正危機所在,民進黨當局若想讓此事件盡快落幕,就應還原真相,不該隱瞞碰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