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林簽投資協定
【香港中通社三日電】麥納麥時間三日,香港與巴林簽訂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透過加強相互投資保護,增強投資者信心和擴大雙邊投資流動,以進一步鞏固兩地的經貿聯繫。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丘應樺在訪問麥納麥期間,與巴林財政與國民經濟部部長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簽署該投資協定。
根據協定,兩地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的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對待其投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協定亦規定投資爭端應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解決。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
丘應樺表示,香港與巴林一向是各自區域內引進重要投資機遇的主要門戶,這份投資協定正是雙方進一步加強投資聯繫的里程碑,亦彰顯自行政長官去年二月率領高層代表團訪問中東地區以來,特區政府致力持續拓展香港與中東地區的經濟聯繫。香港一直致力擴大投資協定的網絡,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及中東地區國家,以促進雙向投資流動。
繼去年十月與土耳其簽訂投資協定,是次與巴林簽署的投資協定是香港特區現屆政府簽訂的第二份同類協定,亦是香港與外地經濟體簽署的第二十四份投資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