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媛碎屍案六人先後被起訴
蔡天鳳前家姑還柙四月訊
【香港中通社二十日電】香港名媛碎屍案六人先後被拘捕及起訴,其中被害者前婆婆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二十日於區院首次提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至四月十一日再訊,法官批准案件押後,被告續還押。
女被告為六十三歲的李瑞香,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於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至二月二十三日期間,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及其後因該調查和拘捕而可能引起的法律程序。催促鄺港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死者母親不向警方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案中其他被告,包括死者前大伯鄺港傑、前家翁鄺球及前夫鄺港智,三人被控於二〇二三年二月廿一日,在大埔一單位內謀殺女子蔡天鳳;及於同年二月廿一日至二月廿三日,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
另外,任遊艇公司職員的四十一歲被告林舜,及報稱無業的二十九歲女子潘巧賢,同被控於去年二月二十四日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鄺港智,此兩案將於本月二十九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