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稅收政策助力澳門經濟發展
二四年一月三日,財政部、海關總署與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貨物有關進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4]1號”)和《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關稅[2024]2號”),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貨物、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的進出口稅收政策進行了明確。同時,海關總署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監管辦法》,明確了前述貨物、物品的具體監管要求。
財關稅[2024]1號文件對貨物在合作區與澳門之間(“一線”)、合作區內部、合作區與內地之間(“二線”)的流通所涉及的稅務處理及監管要求進行了規定。相關稅收政策將在俗稱“二線封關運作”後實施。
◆明確“一線”進出的免保稅範圍
其中經“一線”進入(澳門與合作區之間往來)合作區內企業自用機器、設備、模具等貨物,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具體免稅貨物範圍亦詳細包括在財關稅[2024]1號文件中;而其他貨物經“一線”進入合作區則予保稅;另外,經“二線”進入合作區時已徵收出口關稅的貨物,經“一線”運往境外時可免徵出口關稅。而保稅貨物及其加工製成品在區內主體間流轉(由屬於四類特殊措施貨物的進口料件加工的貨物除外)亦適用保稅政策,這能大大促進“一線”貨物的高效便捷流動。這裡的四類措施貨物指的是涉及實施關稅配額管理,貿易救濟措施,中止關稅減讓義務、加徵關稅措施,及為徵收報復性關稅而實施加徵關稅措施(實施第一、二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措施,且在排除期內的除外)的貨物。
◆進口原料加工增值達30%“二線”進口免徵關稅
另外,對合作區內企業生產的含進口料件在合作區加工增值達到或超過30%的貨物,經“二線”進入內地免徵進口關稅,按規定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僅經過微小加工或者處理的,以及其他按有關規定應當徵收進口關稅的,不適用此規定。其中,上述加工增值比例的計算公式亦已得到明確,計算公式中的各關鍵要素,如貨物內銷價格、境外進口料件價格、境內區外採購料件價格的執行口徑亦已另文發佈,值得企業關注。同時提醒注意,涉及上述四類特殊措施貨物無法適用加工增值的優惠政策。
◆政策有利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
從合作區的免稅商品範圍 (即自用機器、設備、模具等貨物)、保稅貨物範圍及與內地其他綜合保稅區的政策相比下,可體現了合作區鼓勵企業在區內開展高品質加工製造業發展,有利推進澳門“1+4”產業發展及合作區“四新”產業的在合作區中聯動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下期將繼續解讀政策中關於個人行李及寄遞物品的相關政策。
德勤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服務合夥人 張少玲
德勤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總監 馬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