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之後
雖然眼球經濟或注意力經濟在互聯網之前就已存在,但是,互聯網,尤其是借助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台網絡流量而催生的網紅,無疑使之插上翅膀,一騎絕塵,風騷獨領。如今,不少人外出旅遊,必去網紅點打卡。於是,就有了網紅餐廳、網紅咖啡店、網紅服飾、網紅景點……總之,無網紅,不消費;無網紅,不旅行;無網紅,不生活。一旦某個景點成為了網紅景點,必定遊客眾多,前來遊覽者絡繹不絕。
雖然有些網紅場所是無心插柳的結果,但是,絕大多數網紅場所的共同因素卻是新奇獨特的觀賞與體驗效應。因此,為了成為網紅城市(場所),不同地區費盡心機創造與眾不同的體驗。今年元旦期間火出圈的哈爾濱,不但跟拍“南方小土豆”、“小砂糖橘”遊覽視頻上載網絡博取眼球,還將東北凍梨切成花瓣狀迎合南方遊客,甚至邀請居住在深山裡的鄂倫春族到中央大街表演馴鹿。
其他地區紛紛效仿,想方設法製造本地網紅效應。有文旅局長親自上陣的,黑龍江塔河縣文旅局長在攝氏零下二十度着長裙代言家鄉,丹東文旅局長徐敏赴哈爾濱為遊客免費派送丹東草莓。也有利用名人效應的,湖北文旅邀請李現、朱一龍,江西文旅動員劉濤,內蒙古文旅招喚“鳳凰傳奇”……總之,為追求成為網紅城市,可謂費盡心思。
然而,網紅作為眼球效應,是建立在新奇體驗上,一旦新體驗變成舊體驗,就會失去了吸引眼球的效應。君不見,曾經的網紅——淄博燒烤大熱之後,如今歸於平淡,以至於有人在高峰時盤下的店舖減價轉讓也無人接手。
因此,在網紅時代,追求成為網紅,並且借助網紅而行銷產品,固然可以事半功倍。但是,長遠來說,如何延續網紅效應,又或以高性價比追求口碑,才是需要思考的課題。
(二之二)
婁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