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註冊前查辦首例
思爾芯欺詐發行 證監會開罰
【中新網九日電】據證監會網站消息,近日,證監會對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科創板首發上市過程中欺詐發行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該案系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提交申報材料後、未獲註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
思爾芯於二一年八月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作為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證監會於二一年十二月對其實施現場檢查,發現公司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二二年七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證監會對其涉嫌欺詐發行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和審理。
涉虛增利潤逾倍
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二○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一千五百三十六點七二萬元,佔當年度營業收入百分之十一點五五,虛增利潤總額合計一千二百四十六點一七萬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百分之一百一十八點四八。
證監會依法决定:對思爾芯處以四百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長黃學良,時任思爾芯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中間敏夫(Toshio · Nakama)分別處以三百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林鎧鵬,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董事會秘書熊世坤分別處以二百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首席財務官黎雄應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監事會主席楊錄處以一百萬元罰款。
證監會指出,實行註冊制,強調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發行上市條件更加多元包容,發行上市全過程更加規範、透明、可預期。但實行註冊制,絕不意味着放鬆質量要求,在把選擇權交給市場,強化市場約束的同時,審核把關和法治約束也將更加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