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巡食品製售場所護食安
【本報消息】市署訊:為保障食品安全及維護公共衛生,市政署於農曆新年前對全澳零售及製作賀年食品的工場,以及餐廳、食肆等場所巡查衛生及宣導,敦促業界做好新春期間客流評估及食安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爆發風險。
派衛生操作指南
市政署早前已聯同消費者委員會,抽檢市售賀年食品並公佈檢測結果。近日,亦對全澳零售及製作賀年食品的食品工場及餐飲場所巡查及宣導。重點檢查場所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及食材狀況,並向商戶派發及講解“衛生操作指南——賀年食品篇”、“衛生操作指南——溫度與時間控制篇”、“衛生操作指南——個人衛生篇”宣傳單張,指導業界做好食品採購、製作、貯存、銷售等環節各項食安及衛生操作,尤其提醒應做好客流高峰期的食安評估,妥善處理食物,降低食源性疾病爆發風險。
勿供未檢疫食材
臨近新年,市場對食材需求大增,市政署呼籲食品業界須向可靠的供應商採購食材,切勿購買、供應未依法檢疫的食品、食材。根據《食品安全法》,違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罰款五萬至六十萬澳門元。另外,應按所需合理購買避免囤積,注意食品保質期限,並妥善保存食材,確保所供應食品衛生安全。
籲居民注意食安
市政署提醒居民,在節日期間要注意個人食品安全,尤其不應將糕點、剩餘餸菜在室溫下置放過長時間;倘發現發霉或其他異常狀況,應停止食用並棄掉。外出進食火鍋或自助餐,應以不同餐具盛載或夾取生、熟食物,避免交叉污染;確保食物徹底煮熟後才可進食,亦應避免使用生雞蛋作為火鍋沾醬食用。在進食盆菜前,務必翻熱至中心溫度達攝氏七十五度或以上。只供觀賞的賀年盆桔,其栽種條件、農藥使用要求與食用蔬果存有差異,居民不應採摘作直接或加工醃製食用。
此外,居民亦應注意均衡飲食,避免進食過量炸油角、煎堆、年糕、糖果等賀年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