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後警依法檢控
外僱亂過馬路遭巴士撞傷
【本報消息】一名男外僱昨疑橫過新馬路期間遭巴士撞傷送院,經治理後已出院,巴士司機協助警員了解事件。警方表示,有人涉亂過馬路被檢控。
昨日上午十一時半,警方接報新馬路近金碧文娛中心對開發生交通意外,有男途人被巴士撞倒,警員及消防趕抵現場,涉事巴士停靠路邊,三十多歲持藍卡的內地男外僱懷疑被撞倒,右面頰及右手背擦傷,經消防初步包紮後,在同事陪同下由救護車送鏡湖醫院治理。治安警向巴士司機了解事發經過。
治安警表示,懷疑有人橫過馬路期間被巴士撞倒,傷者經送院治理後已出院,涉觸犯《道路交通法》中的第七十條“橫過車行道”中的“在五十公尺距離內沒有經適當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時,行人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方可在人行橫道以外的地方橫過車行道,且應依循最短路線盡快橫過。”警方依法對其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