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灣區置業支付便利化
一月廿四日,人行廣東省分行、國家外匯局廣東省分局發佈《港澳居民購買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房產結算支付便利化業務指引》,明確了港澳居民從境外匯入人民幣或外幣購房款辦理結算支付流程。《指引》將於二月廿六日起實施。
《指引》明確港澳居民在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八個城市購買新建商品房及二手商品房,從境外匯入人民幣或者外幣,包括購房款(含定金和保證金、首付款、全款、公共維修基金、購房相關稅款、違約金等)、按揭貸款(含月供或提前還款)均可以按照支付便利化業務指引要求匯入,不再受每人每天最高限額管理。
隨着大灣區融合發展不斷深化,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置業需求逐漸增長,但受限於港澳居民向內地同名銀行賬戶匯入匯款每人每天最高限額8萬元人民幣、內地各地按揭政策不一、購房路徑不清晰等原因,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置業需求無法有效滿足,往往只能通過“螞蟻搬家”進行劃轉,且常常無法及時調撥資金。此次《指引》明確了未來港澳居民用於大灣區城市購房匯款不限額,使港澳居民能够更靈活和便捷地調動購房資金。
《指引》提出,購買商業用房(商業、商住兩用、辦公類住房等)的結算支付可參照上述規定執行。這意味着《指引》不僅回應了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跨境生活所需,也為兩地居民在內地進行創業提供了實實在在的便利,將有利於進一步提升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置業創業的信心。
對於澳門而言,此次《指引》的出台,給予了在內地置業的澳門居民一條清晰、安全和合規的資金匯入境內的途徑。配合早前人行深圳市分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印發的《港澳居民購買深圳市房產結算支付便利化業務指引》,將進一步爲澳門居民提供置業支付便利,吸引澳門居民在大灣區內地9市定居,助力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展規劃部策略分析師 黃禹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