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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5日
第A02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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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今立會引介

政府今日向立法會引介新《道路交通法》法案

暫未列表決時間 爭議多料有排拗

新交通法今立會引介

【本報消息】爭議點多、預計有排拗的新《道路交通法》法案排上議會日程。立法會全體會議今日將討論及表決多項法案與決議案,據議程所示,壓軸的新《道路交通法》法案罕見地只編列為引介,未列明一般性討論及表決,暫時未知表決時間。

新《道路交通法》法案的理由陳述指出,現行澳門特區與道路交通相關法規大部分已實施多年,其中《道路交通法》生效至今已超過十六年。由於現行規範有部分規定已難以配合本澳現時實際環境及交通狀況,故有必要全面檢討和完善,以滿足社會實際需要。為此,經綜合考慮本澳實際交通情況、執法需要和充分聽取公眾及社會各界意見後,政府草擬新的《道路交通法》法案,旨在加強打擊影響交通安全或阻礙交通的違法行為,以及完善有關道路交通規範。

引扣分制可停牌

法案破天荒引入“扣分制”,駕駛員因違規被扣減至指定分值時,將引致在法定期間內禁止駕駛的法律後果,被禁止駕駛的駕駛員另須自費修讀駕駛進修課程及通過駕駛理論測驗。法案亦加強對若干違法行為的懲處,如醉駕、毒駕、酒駕和超速駕駛,建議提高有關不遵守“禁止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其他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車輛間的安全距離”及“使用聲響信號”等規定的行政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此外,亦擴大強制使用安全帶的範圍;禁止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其他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禁止平衡車、滑板、滑板車或其他類似的機動或非機動通行工具在公共道路上通行;訂定輪椅及其他類似的行動輔助設備在公共道路上的通行規則。

禁過馬路用電話

完善駕駛員及行人的其他通行規則,包括規定行人橫過車行道時,禁止使用流動電話、其他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但使用免提功能通話者除外。

行政會去年十二月十一日已公佈完成討論新《道路交通法》法案,但至今才呈上立法會全體會議引介。法案公佈後,當中擬引入的“扣分制”、禁止行人過馬路時使用手機等,爭議聲音較大。從政府送交立法會第一文本顯示,新《道路交通法》法案並非《道路交通法》修訂案,而是一部新的法案,條文多達一百五十三條,亦會廢止現行多達三十九條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行政命令批示等。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早前就形容《道路交通法》“好難傾,因為交通問題人人都係博士,人人都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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