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五月生效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行政法規草案,新增數千項食品添加劑組合及其相應的最大使用量指標,以進一步規管使用食品添加劑,保障居民的健康及安全,法規自今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政府總部舉行新聞發佈會,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現時在食品工業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非常普遍,惟長期過量食用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風險。特區政府已於二○一七年起制訂三部行政法規,分別對食用色素、甜味劑、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等食品添加劑訂定安全標準。
為更好與國際標準接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經參考最新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以及主要來源地及鄰近地區的標準,並結合對本澳市場的監測結果及風險評估後,制訂該行政法規。
法規除整合並更新上述三部法規現有的標準外,亦涵蓋本澳食品中常見的食品添加劑,例如乳化劑、酸度調節劑、穩定劑、抗結劑、增味劑、膨鬆劑等,將種類擴大至約四百種。
被問到對本澳食品安全的檢測,張永春指出,市政署就本澳食品化驗工作設專責化驗所,以應對澳門市面各方面食品抽查化驗需要。此外,本澳亦與周邊主要食品來源地保持合作交流,以提升食安標準。
市政署市政管委會委員吳秀虹補充,該行政法規已覆蓋所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標準,因此該法規生效後,二○一七年所制訂的三部行政法規將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