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墮公檢法騙局共失46萬
【本報消息】兩男女墮“公檢法”騙局,合共損失四十六萬澳門元。其中女事主曾按指示到香港轉帳,至近日再被對方索款,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
案中本地女事主上月廿三日收到“內地反詐中心”來電,對方聲稱其名下電話發放大量詐騙訊息,並將電話轉接至“上海公安”,要求事主接受視像調查。調查期間對方出示一張“拘捕令”,至同月廿八日指示事主親身到香港存入五萬澳門元“保證金”,事主稱現金不足,對方翌日(廿九日)指示事主到元朗某銀行ATM存款,將二萬澳門元存入指定帳戶。事主轉帳回澳後再被索款,覺得可疑與家人商討,懷疑被騙向司警局報案,報稱損失二萬澳門元。
另案事主為非本地男子,案情細節與上案類似。事主去年十一月收到“內地電訊公司”職員電話,接受調查後按指示轉帳合共卅七萬港元作“取保候審”,但對方以金額不足為由再度索款五萬九千五百澳門元,事主照做後一直等候“公安”消息,至近日向家人談及事件發現被騙,上月廿九日向司警報案,報稱損失折合四十四萬多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