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成半勞工無加班費
【中新社台北廿九日電】台當局勞動事務主管部門今日公佈的一項調查顯示,二○二三年台灣勞工有加班者佔百分之四十一點二,較上一年下降○點八個百分點,平均每月加班十三點四小時。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台媒報道,這項“二○二三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顯示,電力及燃氣供應業有加班者佔百分之六十三點一,為最常加班的行業,運輸及倉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有加班者均在五成以上。
該項調查指,勞工每次加班後都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佔百分之八十四點六,換言之,有百分之十五點四的勞工未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按行業類別觀察,不動產業“從來沒有或經常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佔比達百分之十九點六,為各行業最高。
調查還顯示,百分之二十四點五受調查者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網絡、手機APP或社交媒體等形式交辦工作。
百分之七十點九受調查者認為目前工作和休閒達到平衡,較上一年下降一點八個百分點。
此外,在不改變每周工作時數情況下,百分之四十五點四受調查者希望的工作形態是“每周工作五天,上下班採取彈性時間”,百分之四十四點七受調查者希望“每周工作五天,上下班時間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