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指定袋昨開售
不慎買假垃圾袋不屬違法
【香港中通社廿六日電】香港垃圾收費的“指定垃圾袋”廿六日起陸續銷售。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表示,若市民不慎購買假的“指定垃圾袋”不違法,但不能使用,局方會採取執法行動,打擊售賣假“指定垃圾袋”店舖。
當天,謝展寰會見傳媒表示,垃圾收費是涉及全港各界的政策,地區力量的支持十分重要,局方會向區議員講解垃圾收費的最新安排、聽取意見,以便他們向市民解說及宣傳。
記者在便利店看到,貨架上擺放着五公升、十五公升的背心袋,以及二十公升的平口袋。以五公升的背心袋為例,售價為八十八港元,內含四十個“指定垃圾袋”,平均為○點六港元一個。
物管加費須交代
有區議員反映,有物業管理公司將處理居民大型垃圾的收費提高至三百港元。
謝展寰回應指出,物管公司有責任清楚列出收費內容,不能將“垃圾收費”導致的費用和物管公司的服務費混淆,物監局已發信提醒物管公司,如果因為垃圾收費要調整物業管理費水平,就需按規定,清晰向業主或客戶交代。
另外,首階段即棄塑膠用品管制、即“走塑”措施於四月二十日實施。謝展寰表示,香港已經落後於內地、澳門,有需要“追落後”,相信措施對市民不會帶來很大衝擊,環保署亦已與食肆和零售界解說,不少食肆現時亦已改用更環保的飯盒和飲管,這些替代用品的價格亦有明顯下降,相信對商品價錢不會造成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