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公道
大家犯錯時要勇於擔責、糾正,“被犯錯”時也要敢於抗爭、自清,以正社會風氣,營造公正環境。
江西樂平一小學生汪同學此前被小賣部老闆黃某冤枉高買,還遭貼照“通緝”,上門爭辯無果,更被當眾辱罵。汪母其後與黃某共同查看監控視頻,結果並未發現偷盜行為。汪母要求黃某公開道歉遭拒,即使校方介入,對方也只同意私下道歉,遂將其訴至法院,以期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黃某在學校公示欄張貼道歉信,並在汪同學所在班級公開道歉,以及支付汪同學精神損害撫慰金四千五百元。
為了孩子的名譽,汪母不惜將咄咄逼人的小賣部老闆告上法院,也許有人認為事件鬧大反而對孩子不好。面對類似情況,更多家長選擇在證實事件是“誤會一場”後不作追究,甚或不問真相便趕緊賠錢了事,希望及早息事寧人,盡量減少傷害。但這些做法顯然忽略了被冤枉的孩子的感受和尊嚴,污名一日未除,恐怕當事人都要承受周遭異樣眼光和非議。貴州畢節曾有小學生不堪被文具店老闆誣衊偷竊而以死明志,孩子年紀再小,名譽、清白也不能肆意踐踏。汪母的做法不僅給孩子討回公道,也提醒廣大家長明辨是非的重要性,同時警惕店家切勿隨便將人被當賊辦,以免更多無辜者受害,否則就要付出代價。
賓 尼